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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最严”核查少交漏缴保险基数企业

北京社保代理公司提醒参保人,如对所核对信息有异议,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进行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可及时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得来?

确定了社保缴费基数之后,将以此为基数按比例扣除社保费用。而每个参保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所对应的是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除以12。

而按规定,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对于高收入及低收入者,报缴费基数还设定了上限、下限。上限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高于此数者,以此数计算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9521元、月社会平均工资5793元计算,今年的上限为17379元;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40%(养老、失业按照40%,医疗、生育、工伤按照60%)的,按下限缴纳。今年的下限即为2317元或3476元。

缴费基数少报会损害哪些个人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少报缴费基数,有些参保职工还会抱有这样的心态:少报缴费基数,我个人的社保缴费额也会相应减少啊,对我有益无害。

对此,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保的总体原则就是多缴多得,缴费基数少报,肯定会在相关待遇上有所损失。其中个人涉及的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在当期无法显现,但在退休之后养老金的计发上就会体现,“缴费基数少报,不光个人账户受损,基础养老金也会减少。有些基本工资相同的职工,因为缴费基数少报,养老金可能会相差一大截!”

而在医疗保险方面,每月的医保个人账户就会有体现,少缴自然不拿。而其他三险,都是要发生相应情形时方可享受待遇。像生育保险,无须个人缴费,但用人单位整体少报缴费基数,肯定会影响到生育津贴的计发。一旦怀孕生子,相当于工资的生育津贴就会少领一块。同时,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会与公积金的缴费基数相同,少报缴费基数很可能会影响到公积金的缴纳,“损失的就是2倍计了!”

社保缴费基数应纳入的5种情况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昌平社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因为社保当期效益不明显,参保人可能没有那么深的感触,但干的时间长了,“寻思过味来,找后账的”不在少数,“如果少报了一二百元,可能待遇上相差不大,但往往少报的都会相差几千元,这时候的待遇差就不能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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